一、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柜机投放服务
二、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仓位数 |
投放地点 |
1 |
共享充电宝柜机 |
12台 |
单台落地柜机仓位数量不得低于12个 |
住院一部4-15楼电梯厅每层1台 |
1.费用:************医院无法开具发票,缴纳现金可人工出具收据)
2.项目服务周期:1年(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主管科室考评合格,依据双方意愿可续签1年。(根据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注: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电子设备或充电设备租赁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平台信息为准;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充电宝代理授权相关资料。(若提供产品为供应商本身所有则无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
******医院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5年6月5日-6日、6月9-11日(5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管理中心7楼721室)
联系人:霍工,联系电话:0913-******
报名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经资质审查合格方可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通过微信或邮箱发送。
六、项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