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命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命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GX-GC-******-01-01;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高新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生命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配套设施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包括龙泉路南延建设工程及兴龙街建设工程,其中龙泉路南延建设工程北起一天门大街,南至京沪高铁,全长约为******消防、中水、排水、热力、照明、电力土建、绿化等;兴龙街建设工程西起现状兴龙街与御驾山路交叉口,向东至龙潭路,全长约为0.883公里,道路红线宽40米,施工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土建等。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条件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不得超过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签认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各类初步设计优化、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最高投标限价:9394.25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用63.45万元,费率0.68%;工程施工费用9330.8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正阳门大街28号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曹经理
电 话:******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