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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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耕地资源调查评价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3629 项目名称:辽阳市耕地资源调查评价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按照省厅《关于下达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5]2号)文件,省厅同意实施辽阳市补充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估项目,项目以辽阳市(四区一市一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确定调查对象、开展资料收集、补充耕地潜力合法性筛查、耕地适宜性评估、外业补充调查、分析补充耕地潜力类型,建立集数量、分布和类型(开发难易程度)于一体的辽阳市补充耕地资源潜力数据库,为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文件要求,掌握辽阳市补充耕地潜力地块的分布、数量、特征,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监测范围为2021-2024年已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平台完成备案的补充耕地项目。采用低空无人机摄影测量技术对补充耕地实施航拍,通过逐地块拍摄获取精准现状影像数据;针对现场踏勘发现的农作物长势不佳的地块,系统开展土壤理化指标检测;基于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全面评估补充耕地地块的数量、质量、利用现状及工程管护和后期管护情况,最终构建包含空间矢量数据与属性数据的补充耕地监测数据库,并编制辽阳市补充耕地监测报告,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按照省厅《关于下达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基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自然地理条件与资源禀赋,以2020-2024年变更调查数据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查清全市耕地数量、质量以及空间分布发生变化情况,对变化成因进行研判分类,形成基础分析数据,对于不合理的耕地流失提出整改措施,为落实占补平衡改革提出参考建议。具体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基础数据处理、判读、分类,疑问图斑核实举证,疑问图斑核实举证,数据综合分析,成果编制提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002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003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箱发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资源局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晨 电 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