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推进博罗县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根据博罗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可利用的公共基础设施情况,博罗县政府拟采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的25年(2年建设期+23年运营期)有偿使用权授予给有偿使用者。由有偿使用者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有偿使用权价款,有偿使用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完好一并移交博罗县政府或博罗县政府指定部门。
项目名称: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
1.升级改造博罗县19个公共停车场,涉及2379个停车泊位,新建光伏装机容量5419kWp、配套储能装机规模8700kWh、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475台、480kW分体机充电桩40台的光储充一体化设施;
2.新建3******办事处)全长5007m,面积为23822平方米,光伏装机容量6591kWp,配套储能装机规模5400kWh。
光储充一体化配置将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和充电设施集成于一体,通过智能调度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利用光伏发电为充电站供电,储能系统在用电低谷时充电、高峰时放电,实现削峰填谷,降低电网压力,同时提升能源自给率。本项目光伏系统拟采用0.4kV/10KV电压等级并网。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系统所发电量供给附近新建充电站消纳使用,剩余的发电量(即不能完全消纳的电量)并入公共电网。
优光伏长廊所产生的电能,优先保障长廊附属设施(照明、监控、应急电源)的日常运行需求;发电余量将先通过合规售电渠道开展市场化交易,剩余未交易的电量再并入公共电网。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的建设,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事项
1.对实施该项目的态度;
2.实施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3.实施该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其它
评估小组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单位或受委托的评估机构联系,提出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五、相关单位信息
(一)******事务中心
地址:博罗县文化广场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2-******
(二)******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11、1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箱:(备注:邮件标题请注明“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