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基建用水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以东、梅河路以西、黄海路以南、淮海路以北。
服务内容:为******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提供基建用水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4337.95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根据工******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基建用水服务,理由如下:
理由一:根据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务公司提供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显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务公司,由港区水务公司总体负责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区域内水厂、管网建设及水务运营等,依法获得航空港实验区供水特许经营权。
理由************有限公司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
理由三:根据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务公司提供的《合作协议》显示:航空港实验区(除南水北调干渠以西138平方公里范围之外)的所有新建供水项目,由航空港实验区水务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
理由四:根据航空港经济综合实******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郑港建环〔2015]8号)******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7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朱学民 | ******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徐少荣 | 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彭玉娟 | ******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5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街道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王豪杰、周春斐、李小波、苏艳民
联系方式: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