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子午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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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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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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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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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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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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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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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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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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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子午灌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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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子午镇、东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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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子午灌区建设项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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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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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是以青山嘴水库水源为核心,多库互相串连,联合调度的供水体系。项目包括水资源配置和排灌渠工程2个子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从青山嘴水库补水至灌区,新建提水泵站一座,取水管道1条长1.288千米,提水管道1条长0.755千米,输水主管1条长19.912千米,输水支管修复4条总长10.903千米。提水泵站设3台机组(2用1备)。排灌渠工程修复排灌渠道5段,总长6.56千米。其中(1)吃水坝至楚双水库排灌渠(渠首段吃水坝水库-小白山引水隧洞进口段)长度为1.28千米,灌溉面积为0.04万亩;(2)子午中干渠(苏武登-平地段)长度为1.78千米,灌溉面积为0.04万亩;(3)罗其美排灌渠(罗其美-上本东段)长度为2.81千米,灌溉面积为0.03万亩;(4)本东排灌渠(下棚门-上本东段)长度为0.59千米,灌溉面积为0.03万亩;本东排灌渠(下白宰段)长度为0.1千米,灌溉面积为0.0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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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排灌渠工程涉及供水水源为竹园水库、楚双水库、朵基水库、二成坝水库和磨刀河水库。各水库应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河道下游不会出现减水现象。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序,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植被损毁和野生动物的干扰。严禁超用地范围施工,应做好表土剥离和保存,及时回填,乡土植被恢复绿化。
(二)项目施工应尽可能避让雨天和汛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泵站厂房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应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调配和高效利用,调度取水须满足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管控要求,确保项目实施不会对青山嘴水库、竹园水库、楚双水库、朵基水库、二成坝水******居民集中区域段的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长距离输水过程中渠道水体水质不恶化。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和监控,防治地下水污染及土壤盐碱化。加强灌区和退水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监测,确保调水后当地生态环境获得持续改善和提升。
(三)******居民区较近的管段施工应采取围挡,并加大洒水频次。严禁随意弃土弃渣,妥善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四)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居民公告。
(五)施工期弃渣须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规范堆存。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泵站厂房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泵站水泵在故障或例行检修时产生的机修废油由检修单位处置,不在泵站厂房内暂存。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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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市子午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