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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审批信息

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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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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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概况

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摆渡路(规划)北侧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用地范围,地块规划占地面积为24034.00平方米(约36亩),地块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高新区运粮河闸北侧。现场踏勘地块闲置,芦苇、灌木等植被茂密,地块原为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以下简称“二化厂”),企业办公区构筑物尚未拆除,其他区域构筑物均已拆除,区域内长满灌木等植被。

根据调查走访地块原为鲇鱼套村下四匡组、三匡组集体土地,主要种植农作物,1990年前后二化厂在地块内建厂,占地面积24034.00平方米,土地性质变更为工业用地,二化厂主要从事纯苯、甲苯、二甲苯、联苯、古马隆的生产销售,于2007年下半年停产,2009年其生产设施及厂房被拆除,办公楼保留。生产设施厂房拆除后地块未进行其他用途的开发利用,土地性质未发生变更,20132017年前后办公楼为鲇鱼套村公安部治安大队使用,其他区域一直闲置。2018******有限公司,后地块闲置至今,无其他任何用途。

2)初步采样调查情况

2019年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对地块作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20208******有限责任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出具《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初步调查报告,地块内部分点位土壤样品苯、苯胺、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检出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苯、石油烃(C10-C40)指标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地块内所有土壤采样点位苯并[a]芘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地块地下水苯、苯并[a]芘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类标准限值。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及技术导则,该地块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详细采样调查情况

根据镇江市南徐分区NX01单元用地规划图(2020-2030******居住用地(R2)及小部分公园绿地,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走访,该地块后续用途将调整为二类用地,具体规划用途尚无法确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要求,2021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导则要求,对地块即原二化厂用地范围进行详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19月新能源公司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设计了71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14口地下水采样井(不包括对照点),并在地块南侧相邻的运粮河内布设了1个地表水和底泥采样点。20219月进行了第一批次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共采集送实验室检测221个土壤样品,采集并送检9个地下水样品,采集并送检1个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20236月根据第一批次样品检测结果进行了第二批次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在地块南侧等区域充布设土壤点位10个,地下水点位1个,对第一次批次底部样品超标的点位进行了加深补充采样,共采集送实验室检测194个土壤样品,采集并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20238月根据二批次样品检测结果对12个底部土壤样品超标点位进行了加深补充采样,检测指标为第二批次底部超标的指标苯及硝基苯,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本次调查共计布设土壤点位81个,地下水点位14个,送检土壤样品450个,地下水样品15(包括对照点)。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5项(镍、六价铬、砷、钴、锌)、挥发性有机物33项(常规27项、三甲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1,2-二溴-3-氯丙烷、三氯苯、2-甲基萘)、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吡啶、硫化物;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5项(镍、六价铬、砷、钴、锌)、挥发性有机物33项(常规27项、三甲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1,2-二溴-3-氯丙烷、三氯苯、2-甲基萘)、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氨氮、硫化物,挥发酚、酚类化合物、吡啶。各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均由获得国家计量认证(CMA******有限公司完成。

4)评价标准

土壤评价时,pH值检测结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附录D,表D.2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土壤质量标准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标准中未涉及因子采用地方标准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的浓度值作为筛选值。地下水优先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进行分类评价;该标准未列出的指标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的浓度值作为筛选值进行评价。

5)污染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超标因子主要为苯(最大超标倍数3549倍,位于原二化厂用地S28号点5.5-6.0填土层内),其他少量点位超标因子为氯仿(最大超标倍数0.1倍)、氯苯(最大超标倍数1.1倍)、乙苯(最大超标倍数5.6倍)、间对二甲苯(最大超标倍数0.09倍)、1,2,4-三甲苯(最大超标倍数1.48倍)、硝基苯(最大超标倍数9.6倍)、苯并[a]芘(最大超标倍数0.1倍)、萘(最大超标倍数8.4倍)、石油烃(C10-C40)(最大超标倍数2.8倍)及二化厂用地初步采样调查超标的污染物二苯并[a,h]蒽(最大超标倍数0.1倍),共计10种污染物超标。地块南侧运量河底泥样品中检出指标均未超出相关评价标准。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共布设14 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10个超标点位,点位超标率73.4%。地下水超标因子为主要为挥发酚、氨氮、苯,其他超标因子为pH、硫化物、钴、砷、镍、石油烃(C10-C40)、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二甲苯(总量)、硝基苯及初步调查采样超标因子苯并[a]芘、苯并[b]荧蒽,共计17项检出因子超标。地块南侧运量河地表水样品中检出指标均未超出相关评价标准。

6)调查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生产企业原二化厂生产过程中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了明显的污染。通过现场调查、信息整理分析、采样布点方案制定、水文地质调查、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基本确定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污染分布,建议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原镇江市润州第二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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