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河清淤清障及护岸护坡修复提升整治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Z-FG-******
项目名称: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河清淤清障及护岸护坡修复提升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00元
1.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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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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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河清淤清障及护岸护坡修复提升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
一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内容 |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各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按《资格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各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各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各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河清淤清障及护岸护坡修复提升整治以工代赈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河清淤清障及护岸护坡修复提升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1)供应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提供):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址:五华县郭田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