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晋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八)二分部水稳、沥青材料竞价采购
(招标编号:2025-LQ7GS-WZ-197)
******有限公司晋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八)二分部水稳、沥青材料竞价采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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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9日12时至2025年11月1日12时
******有限公司晋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八)二分部水稳、沥青材料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64元(含13%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 :******.71元(含13%增值税)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含税到场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t | 1341.17 | 406.95 | 545784.22 |
| 2 | AC-16F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t | 1812.80 | 393.26 | 712905.42 |
| 3 | 5%水泥稳定碎石 | t | 6151.90 | 91.78 | 564609.29 |
| 4 | 4.5%水泥稳定碎石 | t | 6069.88 | 88.77 | 538836.81 |
| 5 | 级配碎石 | t | 6203.24 | 74.79 | 463965.97 |
| 备注:价格含材料费、运输装卸费、13%税金 | 总计 | ******.71 | |||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 ******有限公司 |
/ |
三、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