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博物馆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向社会采购《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布展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数量和预算
三、采购内容
韶关市博物馆三楼七号展厅(面积:220㎡)《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设计制作及布展,于2025年8月29日完成布展,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
四、项目地点
韶关市博物馆三楼七号展厅(面积:220㎡)
五、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体育局、韶关市博物馆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体育局官网、韶关市博物馆官网上发布。
七、评审方式
******体育局官网、韶关市博物馆官网上发布公示。
八、报名地址
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可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封面请注明“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布展服务项目”字样。邮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0号。联系人:袁涛,联系电话:0751-******。
九、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7:00止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2.用户需求
3.《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大纲
4.韶关市博物馆三楼七号展厅平面图
韶关市博物馆
2025年8月1日
相关文件:
附件二: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用户需求.docx
附件三:我们是杀敌的战斗队——政工队员经历的粤北抗战展览大纲(7月23日 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