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隆昌市响石镇巴山采石场砂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联系电话向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矿产资源股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隆昌市响石镇巴山采石场砂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联系电话向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矿产资源股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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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隆昌市响石镇巴山采石场砂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