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富锦市向阳川镇向阳川村
建设内容: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建设项目总投资295万元,位于富锦市向阳川镇向阳川村,总占地面积1920m2,总建筑面积1630m2。设置设置门综合楼一栋,设有发热门诊、疾控接种室、******办公室等,共设28张床位。项目不设置传染科、传染科病房、感染科病房以及核辐射救助病床;不设置X光机以及辐射类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
单位地址:富锦市向阳川镇向阳川村
联系人: 冯天宏
电话:******
邮箱:******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智谷大街4333号3单元
联系人: 张加会
电话: 0451-******
邮箱:******
四、验收结论
******卫生院******卫生院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核查,在完善自身的同时,******有限公司根据监测方案中确定的验收监测内容,进行了现场采样及分析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表编制质量较好,具备了通过环保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 2025 年6 月 27日至 2025年7月 24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
2025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富锦市向阳川******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