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流程组织开展了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相关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同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附件: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名单(东莞市)
附件: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名单(东莞市).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樊欣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