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厨用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LDZB-250514)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30日
一、评审情况
******有限公司厨用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交货期:按照中标情况签订采购合同,达成合作意向,后续按照项目需求和交货时间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进行通知备货和发货安装事宜,通知发货后30天内送达并完成安装和最终验收,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合格;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交货期:按照中标情况签订采购合同,达成合作意向,后续按照项目需求和交货时间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进行通知备货和发货安装事宜,通知发货后30天内送达并完成安装和最终验收,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合格;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交货期:按照中标情况签订采购合同,达成合作意向,后续按照项目需求和交货时间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进行通知备货和发货安装事宜,通知发货后30天内送达并完成安装和最终验收,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合格;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有限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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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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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询比的供应商。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金桥二路2566号浐灞金融城1号楼A座8层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29-******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777号浐灞自贸中心项目E座803
联 系 人:陈扩、晋金辉
电 话:029-******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