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07FJ-******2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于 <2025年07月1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31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31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教育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00> | <******.6100> | <******.3300> | |
质量(如有) | <工程达到国家(或 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 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王翔> | <黄养> | <阮声旺>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2222> | <鄂******7809>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8月02日>至 <2025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教育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89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滨河大道73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其他附件(第二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