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档案专项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档案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档案专项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通过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
22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7月08日9:00 至2025年07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9:30。
6.2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官网(******/)。
注: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刘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张燕平、彭秀雅、何丁华、孔佳钰、孙广烨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电话:0574-******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