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关于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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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 |
地块位置 |
福安市湾坞乡半屿村西南侧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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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工程拟建1 个5 万吨级通用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长度约201m,装卸货种为集装箱、不锈钢成品、钢材、镍铁、高铬及其他件杂等,设计年吞吐量21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220万吨,总投资19087.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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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面积 |
0.5568公顷 |
海域使用申请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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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组织评审单位 |
******资源局 |
二、公示期: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27日-11月7日(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征求事项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信件、传真或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婷
联系方式:******
地 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
传 真:******
附件: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资源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