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资源局组织评估机构进行了价格评估,并经克什克腾旗土地使用权供应决策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将该宗土地纳入我旗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面积5.8336公顷(87.504亩)。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关于“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再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降幅度”之规定,建议对该宗存量闲置土地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并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价格再下调9.25%予以收储补偿。
******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基础价格下调幅度表.xls
1.拟将该宗土地纳入我旗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面积5.8336公顷(87.504亩)。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关于“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再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降幅度”之规定,建议对该宗存量闲置土地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并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价格再下调9.25%予以收储补偿。
******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基础价格下调幅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