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四期)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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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四期)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 2.2规模:四期工程共包含13条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桥梁(桥梁跨径≤20m、最大桥长43m)、管廊、给水、排水(管径≤ DN2200mm)、再生水、通信、照明、交通安全设施、智慧交通、景观等附属工程的勘察,总长约11.084km;其中2条道路包含管廊,总长约2.4km,四期工程建安费约70000万元。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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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7 月 17 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 24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8 日 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云梨路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北路2518号通鼎国际大厦4A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范清 联 系 人:潘昌凤、许萍 电 话:0512-****** 电 话:05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qq.com
2025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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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勘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