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工程智慧管控平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养护工程智慧管控平台建设(招标编号:FW******0825)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梁柱 |
李海涛 |
吴坤平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二、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
/ |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88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常工、高工
电话:******、******
四、公示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0日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88号,联系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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