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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3号宁汇新天地别墅区颐景园5栋5-01号房
法定代表人: 连红梅
委托代理人: 曾丽芬 电话: 151****9427
******公安局现场三维重建勘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158-GXDC)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
关于标书文件第28页至第29页,技术要求序号第1项现勘设备:二、软件功能第1条至第4条“1、支持与广西“刑技在线APP”一体化应用,可通过“刑技在线APP”控制三维设备采集现场全景信息,并可对现场全景息进行新增、预览、删除、上传等操作。2、现场三维采集过程中,支持快速录入案件现场勘查信息:针对常见多发侵财类小案建立勘查模板,智能指引式录入;支持语音录入、0CR识别、方位识别、方位示意等智能录入模式;依据录入数据分析,自动对用户常用数据项进行排前,提高一线民警工作效率及质量;符合现场勘查工作要求,符合现勘系统要求。4、支持现场全景数据补录,在补录场景中,可通过现场勘验编号关联到现勘系统。”
三、平台服务第1条和第11条“1、采集设备能够适配广西公安网络边界接入通道,将所采集三维数据上传至公安信息网,在公安信息网环境下完成三维数据渲染,并与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案件信息关联。11、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三年现勘系统支撑服务,服务期内提供稳定数据摆渡、数据渲染、数据上传通道。”
质疑事项的答复:
采购人已对部分采购需求进行优化调整,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二)。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复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桃园四巷18号)
联系人:刘少云、肖禾、方莹、李鹏宇、毛崇文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6月2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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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