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泊头市发泊发改审批【2025】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泊头市郝村镇、洼里王镇、齐桥镇、营子镇。
2.1.2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里程总长6.524公里,主要对既有农村道路进行改建,涉及郝村镇、营子镇、齐桥镇、洼里王镇共6条村道,拟建路面宽度5米,路基宽6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具有公路、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监理和施工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不得对施工或监理同时进行投标。
(4)本项目施工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8 08:30至2025-08-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7.2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算价<50万的收费金额500元/标段,区间二:50万≤概算价<100万的收费金额800元/标段,区间三:100万≤概算价<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标段,区间四:500万≤概算价<1000万的收费金额1500元/标段;区间五:1000万≤概算价<2000万的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区间六:2000万≤概算价<3000万的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区间七:3000万≤概算价<4000万的收费金额4000元/标段,区间八:概算价4000万(含)以上的收费金额500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交通运输局(泊头市纪委驻泊头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泊头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15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062150 | 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李国增 | 联系人: | 褚文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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