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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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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福州******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福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学实习、学生活动、教职工通勤、实训活动等提供安全、高效、规范的车辆保障服务。

招标编号:FZYHH202502-12

1)保证金账户信息:

******学院   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

******银行闽侯分行******银行账号:************148

报价保证金:

******学院交纳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网银方式缴纳。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银打印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公司名+投标事项)。

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选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中选单位报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选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除因不可抗力,选中单位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四)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采购项目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考核合格,可考虑续签1次,每次 1年。

3.  服务范围见附件一

二、 招标范围与车辆要求

1. 服务内容

    1.1 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类车型车辆及专业驾驶员。

    1.2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

    1.3 车辆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年检、保险购买(需符合要求)等由中标方负责,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4 驾驶员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及薪酬福利由中标方负责。

    1.5建立完善的车辆调度、服务评价、安全管理体系。

    1.6 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用车费用明细清单和正规发票。

2. 车辆基本要求:

2.1  所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需提供证明),严禁挂靠(202011日之后购置的自有大巴车)

    2.2  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如适用)、年检合格标志、保险凭证齐全有效。

    2.3  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和乘客)等必要险种。

    2.4  车辆外观整洁,内饰干净无异味,各项功能(空调灯光、制动等)正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等合法经营证件。

2.  具有丰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高校车辆服务经验(需提供近 [3]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  拥有满足本项目要求且符合上述标准的自有或可控车辆资源202011日之后购置的自有大巴车(需提供车辆清单,包含车牌号、车型、购置时间、座位数、年检及保险情况)。

4.  拥有稳定、合格的专业驾驶员队伍。驾驶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有效驾驶证(A1/A2/B1/B2等),具有 [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投标时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5.  具备完善的车辆管理、调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 [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相关证明)经三年未被列入高危营运企业名单(需提供声明或相关证明)。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高危营运企业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

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近三年未被列入高危营运企业名单。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626日  16:3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福州******学院

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 是否接受邮寄:否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学院

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

联系人:刘艳红

话:******

备注:招标人保留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终止招标的权利,相关通知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

                    

******学院

2025 6 15

 

 

 

 

 

 

 

 

 

 

 

 

 

 

 

 

 

 

 

 

 

 

 

 

附件一:

报价书

序号

服务事项

车辆计费依据

参数及服务时间

单项含税报价

备注

1

通勤车辆

南线运行路线(早/晚班)(正常情况,不可抗力(如遇修路,根据情况调整)):

1、三桥加油站(7:00)--龙福机电(7:15)--则徐广场(7:20)洪湾路口公交站(7:40)--三环到新校区

备注:线路下班:16:50(返市区线停靠站:通过三环行车-1、橘园洲公交站-2、则徐广场-3、龙福机电-4、三桥加油站

50 座一天早晚接送往返

服务时间:

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 日



2

 

活动接送

服务

******学校之间往返接送     

******学校一趟

******学校一趟

 


******学院

通知为准

******学校之间往返(荆溪、甘蔗、竹岐)

35座、45座/50座:

(3)各系部实训车/实习车/临时活动用车:福

州市范围左右  

14座/19座,30座/35座/38座、45座/50座

(1)荆溪甘蔗竹岐:

(2)上街、鼓楼、晋安、仓山、台江、马尾、青口、长乐(80公里)

:

3

其他

超出80公里的计价标准

14座/19座:

30座/35座/38座:

45座/50座:

 


******学院

通知为准

以上费用含路桥费、停车(保管)以及维修保养、油费及司机工资、补助、食宿费用、差旅、年检费、车损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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