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西院区宿舍定制衣柜采购项目(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证采竞磋(2025)001号
2、项目名称:******医院西院区宿舍定制衣柜采购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 11万元
5、最高限价:11万元
6、采购需求:更衣柜:34套,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基本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
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F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货物类供应单位(提供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有限公司(扬中市同心路355号或邮箱******)。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4、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整;
注:(1)******,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扬中市同心路355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扬中市同心路355号)
3、本次开标采用线下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235号
联系人:包雍涛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系方式:0511—8829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