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结算货币: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5-10-30 09:05:24
响应截止时间:2025-11-06 16:00:00
联系人:刘旭文
联系电话:******
公告:水质中心气相-质谱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需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2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3.2同一品牌的产品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3.3附件1★为设备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已通过平台 CA 认证。
3.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采购人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报价人失去成为中标供应商资格,采购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当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时,采购人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4.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须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0元,请投标单位线上报名后来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未附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则视为投标无效。发布中标公示后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天津和平路支行
账号:************1294
电话:022-******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时应备******************银行回单确认到账),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电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5.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5.2 报价明细/报价单 (格式见附件3)
5.3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5.4技术标准及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见附件2)
5.5廉政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5.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5.8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9环境保护承诺(格式见附件)
5.10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供应商自拟)
5.11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下载报名期间最新的信用信息报告。
5.12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6.报名及开标时间
报名/招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16:00
******集团“津水云采”平台报名竞标,并将逐页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以压缩包(.zip或.pdf)格式上传至平台******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60号
项目联系人:刁工
电话:******
招标联系人:刘工
电话:******
","ggtype":"GG","noticeState":"1
采购文件
详细信息
产品目录:实验物资 物料名称:物资-实验物资-其他 数量:1 物料描述: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