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第二批入库实施项目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与第一批汇总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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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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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
附件: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清单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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