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县域急救服务的指挥调度能力,实现对全县急救资源的快速统一调度,提升急救响应能力,保证院前急救就近救治安全,提高救治成功率,不断满足公众对急救服务的需求,我院决定对急救中心调度系统进行提升改造。诚邀具备相关资质与丰富经验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院信息化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卫医发{2020}19号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西安市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
二、建设目标
1.增加调度台位,减少急救电话呼入等待时间,保障通信安全,提供稳定、高质量的语音通信。
2.接警电话自动录音,且清晰、高效。
3.提升系统处理速度、存储容量和响应时间,增加不间断电源设备,增强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处理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保障系统的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4.120急救系统实现接受所有120呼救电话信息,并进行分配;向网络站点发送通知、任务;对各种文字数据进行增减;出车情况的存档、统计、分析、查询等;掌握网络站点救护车情况等。
5.增加系统运行的监控系统,实现对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
6.实现地图信息接入调度系统,车辆位置接入调度系统数据库,车辆轨迹可回放,实时查询,车载状态实时反馈;能计算最优路径,能实时查看车辆定位及车辆状态、人员、时间信息等。
7.统一调派的救护车安装智能车载终端,为精准管理车辆提供依据。实现救护车辆规范管理,急救事件状态管理等。
8.实现对救护车辆的视频采集及监控功能。
9.建立急救分站接警系统,能够接受120急救中心派发的接警命令单。
10.120指挥调度大厅硬件环境进行改造升级。
三、征集内容
1.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功能配置、软硬件配置等方面的详细方案。
2.技术实现路径:阐述实现调度系统升级的技术架构、技术选型、关键技术点及技术创新点等。
3.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备、培训计划、上线运行方案等。
4.预算报价:提供详细的项目预算报价清单,包括软件费用、硬件设备费用、集成费用、培训费用、运维费用等各项明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五、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方案书:应包含项目背景、建设目标、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实现路径、项目实施计划、预算报价等内容,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方案书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为 pdf 格式。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至少 2 例),合同及验收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8月8日 17:00 前(邮寄或现场递交)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仅为项目方案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项目以实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我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院的相关工作。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
******医院信息科张科长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
******街道工业路中段
******医院
2025年8月4日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卫医发{2020}19号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西安市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
二、建设目标
1.增加调度台位,减少急救电话呼入等待时间,保障通信安全,提供稳定、高质量的语音通信。
2.接警电话自动录音,且清晰、高效。
3.提升系统处理速度、存储容量和响应时间,增加不间断电源设备,增强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处理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保障系统的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4.120急救系统实现接受所有120呼救电话信息,并进行分配;向网络站点发送通知、任务;对各种文字数据进行增减;出车情况的存档、统计、分析、查询等;掌握网络站点救护车情况等。
5.增加系统运行的监控系统,实现对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
6.实现地图信息接入调度系统,车辆位置接入调度系统数据库,车辆轨迹可回放,实时查询,车载状态实时反馈;能计算最优路径,能实时查看车辆定位及车辆状态、人员、时间信息等。
7.统一调派的救护车安装智能车载终端,为精准管理车辆提供依据。实现救护车辆规范管理,急救事件状态管理等。
8.实现对救护车辆的视频采集及监控功能。
9.建立急救分站接警系统,能够接受120急救中心派发的接警命令单。
10.120指挥调度大厅硬件环境进行改造升级。
三、征集内容
1.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功能配置、软硬件配置等方面的详细方案。
2.技术实现路径:阐述实现调度系统升级的技术架构、技术选型、关键技术点及技术创新点等。
3.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备、培训计划、上线运行方案等。
4.预算报价:提供详细的项目预算报价清单,包括软件费用、硬件设备费用、集成费用、培训费用、运维费用等各项明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五、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方案书:应包含项目背景、建设目标、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实现路径、项目实施计划、预算报价等内容,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方案书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为 pdf 格式。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案例合同及验收证明(至少 2 例),合同及验收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8月8日 17:00 前(邮寄或现场递交)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仅为项目方案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项目以实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我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院的相关工作。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
******医院信息科张科长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
******街道工业路中段
******医院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