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比选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比选条件
重庆储备粮管理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采购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
(一)******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具体负责市级储备粮油保管的经营管理,并根据国家和市政府计划指令,负责储备粮油收购、储存、调运、轮换、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
(四)服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街道鲁花路10号;
(五)比选范围:为比选人在编66名职工提供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并在服务期限内按照比选人要求增加参保人员数量(实际参保人数以最终投保结果为准)。
(六)保障内容:详见下表
******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保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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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简要描述 |
保额 |
1 |
住院医疗保险 |
住院医疗保险金(含疾病和意外):社保结算后,0元免赔,100%赔付,含乙类自付部分。自费项目按0元免赔,100%赔付。(承担既往症) ******医院经社保结算后可正常报销住院医疗) |
5万 |
2 |
门诊医疗保险 |
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含疾病和意外):社保科目范围内(含乙类自付部分),年免赔额100元,社保结算后100%赔付。(承担既往症) ******医院经社保结算后可正常报销住院医疗) |
2万 |
3 |
百万医疗保险 |
因意外或疾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免赔额1万,社保结算后100%赔付。 ①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②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③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 (含进口药,自费药,靶向药....,百万医疗报销范围包含社保内、外所有费用项目(甲、乙、丙类费用))(不承担严重既往症) |
300万 |
4 |
特定医疗保险金 |
特定医疗保险金承保责任单独约定:承担【体检】【非序号2******医院等】产生的费用,费用类型涵盖甲类、乙类、丙类。依据相关发票按100%理赔,无免赔额。 特定医疗不接受药房购药发票报销。 |
计划1:3000元/人[年龄35岁(不含)以下)]; 计划2:3500元/人[35岁(含)至45岁(不含)]; 计划3:4000元/人[45岁(含)以上] |
5 |
其他 |
①参保人数暂定为在编66名(详见附件职工花名册,实际参保人数以最终投保结果为准)。 ②比选申请报价包含特定医疗保险金管理费(如有)。 ③特定医疗保险金需承担【体检】【非序号2******医院等】产生的费用,不接受药房发票报销,且该项责任需全额开具保险费发票。 ④门诊医疗需承担因龋齿、牙髓病、阻生齿治疗以及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周炎),所发生的协议约定范围内合理且必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⑤报价包含税费等全部费用。 ⑥本表“******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保障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删除,比选申请人需全部响应本表所有要求。 |
注:预计截止2025年8月底,总人数为66人。其中,计划1即年龄35岁(不含)以下,16人;计划2即年龄35岁(含)至45岁(不含)15人;计划3即年龄45岁(含)以上35人。
(七)服务期限:1年。合同实行“签一续一”,即合同期满后,在不改变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如我司对服务质量满意度考评合格,可续签一年。
三、应选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充足、稳定、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团队,并在合同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保险理赔服务;
1.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相同客户合作案例,提供3份合作案例合同;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附件2)。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此项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如为分公司应选,需提供总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和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 ******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
注:此项需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注:此项需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本次竞标保证金为8000元,于2025年 7 月 24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银行江津支行,账号:************6)。
五、投标文件递交
比选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7 月
25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竞标人需将加盖鲜章的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竞标报价清单、竞标文件、保证金缴纳凭据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比选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封口加盖鲜章。
比选地点:******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3楼1306******街道易安充电站对面)。
六、******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招标须知
一、服务内容
以本方案中第一章第二条第(六)款明确的保障内容为准。
二、服务要求
(一)能够实现网上理赔和线下理赔相结合,每月一次上门集中收取理赔资料。
(二)在保险期间内,对于增加被保险人时应收保费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周期为季结,在此结算周期内乙方将对新进员工履行保险责任。增加人员的保险费用结算以批单为准,增加保费具体计算为:增加人员缴费=年保费*(全年天数-保单已生效天数)/全年天数。新增人员享受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百万医疗保险,不享受特定医疗保险。
三、应选人须提交的材料
1. 承诺函(附件1)
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明细及报价表(附件2)。
3.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4. 应选人营业执照(副本)。若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5. 行业相关资质证书(《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或《保险经营经纪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盖公章);
7. 应选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比选申请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所递交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四、比选办法
采取最低价评标法,最高限价: 415462.00 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的报价无效)。
五、保密声明
比选人提供的所有涉及补充医疗保险采购的未公开发布的信息资料均受到法律保护,应选人应予以保密,未经比选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比选方式
(一)竞标申请人携带比选报价资料(盖印密封好),按时到达比选地点参加比选。我司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密封报价资料进行现场开封比选,比选全程保留影像资料,各比选参与人的报价资料存档备查,比选申请人有权查阅比选资料,公司监督部门全程参与比选活动,保证比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二)本次比选采取价低者中选的原则,若竞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比选中选人于比选后7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选价的10%),中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中选后放弃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报价高低排序)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未中选比选申请人缴纳的比选保证金于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三)评审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注:接受符合本招标文件应选人资格要求的公司或授权公司的投标、评标时,以拟承保的保险公司为被评标人。
七、合同签订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根据投标方案制定保险合同范本,提交比选人审核确定,中标人提供合同内容须与投标方案相一致;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注:投标人为保险中介机构的,除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外,还应与比选人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八、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中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支付款项的全额发票。
九、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
(二)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有效比选人少于3家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3个的,正常开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由比选人修改比选文件重新发起竞争性比选。
附件1. 承诺函
附件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明细及报价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许老师, 联系电话:******
熊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