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QLHJ(2025)第05号
本工程于2025年10月29日10时0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邀请招标会议。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 址:清流县灵地镇大坪村
电 话:****** 联系人:黄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大坪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道路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预算清单》。
招标方式:县内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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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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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4856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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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4856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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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485664元 |
4、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 月31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 月3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日 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