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泊岸仙河民******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查报告以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同意建设泊岸仙河民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新县雷平镇安平村西部的岜零屯。
三、项目代码:2412-451400-04-01-123977。
******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总建筑面积3679平方米,建设民宿客房,配套餐厅、停车场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设备购置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9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8.11万元,预备费280.73万元,建设期利息109.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委员会关于出具德天景区游客中心增补等5个项目涉及花山风景名胜区的情况说明》、《******************资源局关于泊岸仙河民宿项目符合大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情况说明》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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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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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 2025年4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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