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猇亭区历史沿革和文化风貌,特别是建区以来在改革、建设、创新方面的光辉历程和巨大成就,猇亭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结束。
二、征集范围
在猇亭区建设进程中形成的,反映猇亭区建区以来经济建设、政治生活、城市发展、社会变迁、文化生态等方面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不同载体和形式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映猇亭区建立以来历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报纸、杂志、画册、宣传品及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反映猇亭区城市建设、文化事业、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发展进步的新旧对比数据、照片、视频等资料。
(三)反映猇亭区设立至今,各个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和重大发展的档案资料。
(四)猇亭区籍或在猇亭区工作、生活的市民,以及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在自身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和影像资料,包括书信、任职文书、生平事迹、工作笔记、日记、照片、录像、手迹、图画、回忆录及其他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五)反映猇亭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证章、票据和生活生产用具,包括个人和集体的各类证件、证书、代表证、纪念章、奖章、徽章、奖状、奖杯、锦旗、牌匾及其他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生活生产用具等。
(六)涉及猇亭区的各种史料、书籍和报刊,如行业史、厂史、校史、院史、村史及各种品牌发展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及口述史,以及涉及猇亭区的老报纸、旧杂志、旧书等。
(七)除以上类别之外,其它能够体现猇亭区设立以来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时代特征,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材料。
三、征集要求
(一)捐献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所捐献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并以文字形式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五)档案资料需保证内容真实、品相完整,知识产权无争议。
(六)我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有展示、宣传权,但不做商用目的。
四、征集方法
(一)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区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
(二)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协商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区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三)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区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区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筛选,符合进馆要求的将进入区档案馆永久收藏。同时,将从中挑选部分档案资料在各类主题展览中展出。
五、联系方式
档案资料所有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猇亭区档案馆联系。个人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或发邮件等方式将档案资料送猇亭区档案馆,档案馆也可根据情况派专人登门征集。
联系人:卞利华、张 娟
联系电话:0717 — ******,0717 — ******
电子邮箱:xtdangan@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猇亭区建区以来档案资料征集”)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5号区档案馆(邮编:443007)
宜昌市猇亭区档案馆
2025年5月12日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结束。
二、征集范围
在猇亭区建设进程中形成的,反映猇亭区建区以来经济建设、政治生活、城市发展、社会变迁、文化生态等方面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不同载体和形式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映猇亭区建立以来历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报纸、杂志、画册、宣传品及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反映猇亭区城市建设、文化事业、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发展进步的新旧对比数据、照片、视频等资料。
(三)反映猇亭区设立至今,各个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和重大发展的档案资料。
(四)猇亭区籍或在猇亭区工作、生活的市民,以及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在自身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和影像资料,包括书信、任职文书、生平事迹、工作笔记、日记、照片、录像、手迹、图画、回忆录及其他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五)反映猇亭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证章、票据和生活生产用具,包括个人和集体的各类证件、证书、代表证、纪念章、奖章、徽章、奖状、奖杯、锦旗、牌匾及其他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生活生产用具等。
(六)涉及猇亭区的各种史料、书籍和报刊,如行业史、厂史、校史、院史、村史及各种品牌发展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及口述史,以及涉及猇亭区的老报纸、旧杂志、旧书等。
(七)除以上类别之外,其它能够体现猇亭区设立以来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时代特征,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材料。
三、征集要求
(一)捐献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所捐献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并以文字形式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五)档案资料需保证内容真实、品相完整,知识产权无争议。
(六)我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有展示、宣传权,但不做商用目的。
四、征集方法
(一)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区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
(二)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协商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区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三)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区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区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筛选,符合进馆要求的将进入区档案馆永久收藏。同时,将从中挑选部分档案资料在各类主题展览中展出。
五、联系方式
档案资料所有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猇亭区档案馆联系。个人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或发邮件等方式将档案资料送猇亭区档案馆,档案馆也可根据情况派专人登门征集。
联系人:卞利华、张 娟
联系电话:0717 — ******,0717 — ******
电子邮箱:xtdangan@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猇亭区建区以来档案资料征集”)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5号区档案馆(邮编:443007)
宜昌市猇亭区档案馆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