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9月10日,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根据根据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县城南西205°方位,直距60km处,矿区中心位置坐标:N46°32'7.981"、E89°6'22.662"。
建设规模及内容:矿区总占地面积0.3198km2,矿石量483.05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383.75万t,推断资源量:99.30万t。开采境界内矿石量479.37万t,平均剥采比0.44:1,设计损失率0.77%。开采规模由原5万t/年扩建至20万t/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2008年8月18日取得了原富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文件名:《关于〈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富环字〔2008〕32号。
2、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2012年8月开始建设,2012年10月投入运行。设计产能为5万t/a。
3、2018年12月5日,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资源局同意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的采矿权进行延续,但由于原生产规模为5.00万t/a,要求企业将开采扩建至20万t/a
******有限公司编制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
6、2022年2月21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阿地环函〔2022〕17号)
7、2022年4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6月15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9、项目自开工建设至今,无环保投诉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46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42万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9.03%。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其验收范围属于《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无组织扬尘点和采矿区进行喷雾降尘、碎石场设置遮盖措施。厂区道路及时喷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抽运,各高噪声设备设置了减震、消音措施。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项目为石灰岩矿开采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无组织颗粒物废气、噪声、生活污水。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大气污染情况
******有限公司2023年9月14、15日对项目区对项目区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各监测点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矿山开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情况
******有限公司2023年9月14、15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污水排放情况
******有限公司2023年9月14、15日对项目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的的C级排放标准,可用于矿山绿化。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表层剥离物和废石堆存在废石堆场,并进行遮盖。生活垃圾分类收,定期清运,卫生填埋。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泥通过罐车抽运至富蕴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六)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防风抑尘网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毡布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车辆行驶路线;开采废石合理有序堆放,减少占地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回填方式,以减小扰动范围;建设单位承诺开采结束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区所在区域内偶有野生动物出没,建设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五、验收结论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落实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矿区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规划落实好矿区开房完成后矿区恢复资金。
3、建议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地环保局备案留档。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2025年9月10日
八、验收人员信息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验收组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组长 | 李志玲 | 富蕴县亨源石灰厂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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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肖巍 | ******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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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环 | ******有限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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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翠翠 | ******有限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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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