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闽清县民政局组织《闽清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综合论证》编制工作。选址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选址论证报告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来信邮寄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信封封面请注明“闽清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综合论证”字样。)
备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公示方案为中间过程稿,以最终县政府批复的成果为准。
附件:《闽清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综合论证》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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