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飞龙湖2号小区(三期),采购方为******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需要,现对 广告牌 进行询价采购。
2.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641㎡(约合146.4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9286㎡(其中地块一28286㎡、地块二39901㎡、地块三21099㎡),代征道路及绿化用地 面积8355㎡。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项目总建筑面积93581.6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590.43㎡,配套设施用房面积1991.25㎡。住宅总间数476间,总户数288户。机动车停车位307个,其中户内停车位288个,室外停车位19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设施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31幢四间双拼住宅、42幢六间双拼住宅、4幢四间单拼住宅、14幢六间单拼住宅、2幢管理及活动用房、1 幢配电房等配套设施。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07个。
本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二级,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1.2 建设地点 ******街道中后村、共和村,基地位于飞龙湖东岸,西邻湖滨路,东靠狮子山,南临景区东入口,北依井马水库。
2.2.1 工作内容提供飞龙湖2号小区(三期)项目所需所有广告服务。
2.2.2 供应要求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书面、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供应。
2.2.3 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各行业标准的规定,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规范?标准。坚决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有关规定,检评本工程各部分,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顺利竣工验收。
2.2.4 安全文明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2.3 报价要求
2.3.1 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70000元
2.3.2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
2.3.3 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在次月30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竣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提供 资质,不提供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采购能力。
3.3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浙建分供商库内。
3.4 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18时至2025年6月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1 (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 /时 /分,地点为 /。
5.1 (B)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6月3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报价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8 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联 系 人: 杨虎青、吴飞龙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天路51号
联系电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