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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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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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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公告
******有限公司受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就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选择市场主体在地都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选,欢迎合格的市场主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
2.项目编号:sj-蛟龙(联社)lx******
3.项目地址:该地块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
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约800万元。
5.合作年限:30年
6.履约保证金:5万元
7.合作内容: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面积5.87亩,现采用联营的方式选择合作方进行合作。具体合作内容详见《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
8.项目涉及主要费用情况:
两方采用联营的方式进行合作,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合作年限设置为30年。由蛟龙经济联合社提供上述集体用地,由竞得单位出资并实施建设、经营,我社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和法律责任。合作期内竞得单位按4.4025万元/年且每5年递增5%的标准向蛟龙经济联合社支付联营分红,并于签订合同之日预缴第30年分红5.61883万元。
******有限公司建设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及水池约1615平方米,为实施联营由蛟龙经联社收回,******有限公司按5:5比例分配该建构筑物赔偿款。
二、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竞选单位须为工业且为高新技术企业;
5.竞选单位承诺建成投产后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须提供承诺书;
6.竟选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竟选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项目竞选(须提供声明函):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7.参与竞选的市场主体单位必须承诺其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项目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审核确认、当选为竞得候选单位、当选为竞得合作企业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竞选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人民政府大院内)报名,并获取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投标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竞选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2.竞选保证金:本******************有限公司地都支行;账号:************1)
3.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未中选的竞选单位保证金,在竞得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
(2)竞得合作企业的竞选保证金,在竞得合作企业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中选后,竞得合作企业自收到《竞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能按照选择合作方案的规定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协议的,将被没收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公告中的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四、递交竞选文件
1.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
2.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7月1日09时30分。
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0时00分。
******服务中心4楼)。
五、资格审查及公示
******委员会)按照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竞选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竞选单位为竞得候选单位。
2.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有效;若参加竞选的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即宣告终止,将另行组织公开选择活动。
3.评审结果及产生的候选单位资格名单将在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村务公开栏、“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日。
4.公示期满后,代理机构根据公示的情况,将中选单位通知委托方,委托方要在3日内按法定程序予以确认,并由委托方向中选单位发出《竞得通知书》。
六、其他
1.本次公开选择市场主体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所需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
2.申请人和申请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村坑仔段5.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的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竞选文件视同对本次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合作内容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体单位提出。项目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异议内容作出答复。
4.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全过程有异议的,可以在候选单位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体单位提出质疑。项目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3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逾期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发布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止。
2.本公告同时在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8241/) 、村务公开栏、“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项目主体单位
项目主体单位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经济联合社
项目主体单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蛟龙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3.交易平台
名称:地都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都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代章)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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