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5-20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12个月
2.3.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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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国资(公开招标)2025-20号 |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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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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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
12个月 |
同服务期限 |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尚剑(组长)、赵莉、何朝阳、杜红、宋园园、臧蔓蔓(业主评委)、施成(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10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质疑投诉模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质疑投诉平台相关流程规范进行质疑,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鸿
电 话:0376-******、0376-******
地 址: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新七大道北信阳榕基软件园 1 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史福洲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福洲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监督一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