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XFZB[CS]******
二、项目名称: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建设代建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街道加洋巷85号(原斗西路南侧,东西河北侧)中寰商业中心(四区)(中寰花园、中寰商业中心(一区~四区)地块一)A1#楼6层02安置办公 | 565,000.00元 | 99.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建设代建服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代建服务项目 | 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代建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1代建服务应按时完成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服务内容应满足闽政〔2023〕2号文第十二条提出的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职责要求,具体如下:1.1.1 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在不突破概算的情况下,优化方案,提升项目使用功能;1.1.2 组织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1.1.3 依法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含工程总承包)、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1.1.4 协助采购单位签订并监督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履行合同;1.1.5 组织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交由采购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1.1.6 按月向采购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的手续;1.1.8 组织项目施工,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1.1.9 协助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中间验收,会同采购单位组织交工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1.1.10 负责组织代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1.1.11 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经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1.1.12 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1.1.13 根据采购单位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1.1.14 完成采购单位交办与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所有事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1代建单位应当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供法定的保障条件和措施,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2.2代建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代建工作转包或分包。代建单位应当根据代建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等依法组织招标,并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招标人的规定。代建单位不得以代建为由规避招标,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代建单位,包括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2.3代建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经采购单位同意,可以直接从事代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服务。2.4代******银行账户,双方对该账户内的资金按相关规定共同进行管理,该共管账户作为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施工工程款和相关咨询服务合同价款的支付的专用账户。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且无未了事项止}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 56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郑成辉 |
评审专家: | 曾金容 、 邱清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2************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建设代建服务:0.6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联系方式:刘月珍 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灵珍、林峰、吴梦婷
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pdf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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