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竣工检测
询比采购公告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竣工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竣工检测
1.2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1.3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包括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监控系统:本项目主线设置1处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沿线设置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等外场设备设施;收费系统:主线设置雄安北主线收费站,在冀京省界处设置1处省界ETC门架系统,设置涿州东、固安西、泗庄、高碑店东、雄安临时收费站等5座匝道收费站,支线在省界处设置ETC门架系统;通信系统:设置1处有人通信站和8处无人通信站。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智慧交通工程主要包括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体验(含面向智慧专用车道的感知系统、车路通信系统、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体验系统、上线测试、附属工程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含智能融雪除冰系统、基于北斗的高精度时空服务系统、智能环卫系统、京雄高速数字展厅等)和智慧服务区等。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综合管理软件平台,包括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第三方支撑软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三维T-GIS平台;公有云网络服务。配合京雄高速河北段机电工程提供的硬件环境,确保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的正常运行,并利用北斗、车路协同多模式自由流收费系统的试点,提高收费服务水平。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各标段完成本工程及全线系统联网运行所要求的工作,并配合后期实施的智慧公路项目完成京雄智慧高速项目建设。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含智慧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理软件平台)竣工检测。
2.2 服务期限:计划检测服务期为1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
2.3 建设地点:京雄高速公路河北段。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项目合同被解除。
(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近3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含项目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①在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和身份证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②将“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身份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缴费凭证截图”******。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缴费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银行账户信息,致电******、******。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集团招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地址:河北省白沟新城富强大街京雄监控中心
联系人:石兆年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
******银行:******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账 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