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东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水管网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名称为 江城县东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水管网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为 【中邦招】PEJC******650-0408 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录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满分20分)”中的“【施工费报价】得分P2”的公式修改为:P2 = 15 - (偏差率×100×0.01)
注: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omePage)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将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在投标文件合适位置。
招 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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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