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动产更正公〔2025〕033号
因该不动产单元号有误,现我中心将依职权更正资不动产〔2024〕村第310-13号,更正内容如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刘云高,不动产坐落于资中县球溪镇新房子村二组。原不动产单元号:******6237JC00027F******,更正为:******6237JC00002F******.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0832-******
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