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免陪照护服务外包项自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5-024
4、采购项目预算:一对一专陪护不超过240元/人/天,免陪照护模式根据衡阳市医疗保障局规定不超过112元/人/天。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1单元1101室)持以下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信用网(******)或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6月23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1单元1101室)。
七、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index.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医院
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34-******
******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1单元1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4-******
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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