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建设资金为:由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XHK2025-034
2.2项目估算总投资:1236万元,其中:工程费及设备费用96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万元、基本预备费112.36万元。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2亩,新建一栋实验楼,地上5层、局部地下1层,总建筑******消防、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决)算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及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一切与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依据施工设计图纸计算,按照定额计价模式编制工程预算,出具施工图预算书,或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并负责对所编制的成果文件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建设项目从施工阶段开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进度、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设备)价格的审核以及工程索赔咨询和方案比选,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商务条款的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施工工程及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等。(3)竣工阶段:依据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审计工作及其他后续服务。以实际委托业务为准。
2.5服务期限:施工阶段随工审核,完工后资料齐全递交成果不超过20天,服务期限直至项目备案归档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2.7建设地点:玉溪市易门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证书具有工程造价职称证书,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3项目组其他成员: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造价人员至少包含但不限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至少配置一人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4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相应情况说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在“信用中国(网址:******/)”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 03 日至2025年 06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持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街道西环路736号)获取磋商文件;
邮箱获取:将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资质证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述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PDF)******,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 13 日下午3时00分,地点:******有限公司(******街道西环路73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控制中心
地 ******街道东门路86号
联 系 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西环路路736号
联系人:岳琳
联系电话:0877-******、******
日 期: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