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七标段)劳务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七标段)劳务服务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农村黑臭水体系统治理,涉及清河县王官庄镇小屯村东坑塘、清河县王官庄镇孙洼村东坑塘、清河县王官庄镇杨庄村平安街北侧坑塘、清河县王官庄镇纪家洼村西北坑塘、清河县王官庄镇后食店村通顺街西头南侧坑塘、清河县油坊镇前郭屯村中坑塘、清河县油坊镇前孙庄村东坑塘、清河县油坊镇劝礼村东南坑塘、清河县油坊镇柳林村东坑塘、清河县坝营镇后坝营村南坑塘坑塘、清河县坝营镇西洪河村南坑塘、清河县坝营镇东洪河村东坑塘、清******消防、安全等设施等。现对该项目劳务服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七标段)劳务服务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劳务服务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资金、人员、设备方面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9 00:00:00 至 2025-08-0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9 14:00:00 ,地点为 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亚楠:,受理电话:******。电子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有限公司
9.2 电话: ******
9.3 电子邮件: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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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七标段)劳务服务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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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麒麟汇小区云墅318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69号保利花园B区5-1-2001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兴达 | 联系人: | 李亚楠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