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有限公司年产13590吨天然合成香料及其衍生产品建设项目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13590吨天然合成香料及其衍生产品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开发区,主要从事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生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附件1-祥馨香料公示文本.pdf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联系人:于总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湖滨东路55号金色水岸综合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 邮箱:******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附件2 公参调查表.pd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