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单身公寓及永安路门面房(17号、18号、19号)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2025-05-08 11:28: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2025-00206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医院
主题分类:卫生
******医院单身公寓及永安路门面房(17号、18号、19号)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ZCB[2025]19-12F(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医院单身公寓及永安路门面房(17号、18号、19号)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主体结构、地基基础)、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所需服务名称 | 所需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医院单身公寓及永安路门面房(17号、18号、19号)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7 | 项 | 1 |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交通、食宿、现场查勘、利润、验收、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于成交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响应供应商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予以追加。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凭成交供应商全部服务交付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五、交付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7)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按服务的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执行。
4.为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自觉按招标文件办事;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5.此次所购服务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16000.00元。
******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