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街道荔城南大道899号名邦豪苑一层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提供体育运动培训(篮球培训、跳绳培训、体适能培训、中考体育项目培训)
法定代表人:罗鹏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不得以任何形式借非学科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
******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账户和收退费流程等信息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开。
4.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上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路1907号
邮编:351100
******旅游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有限公司
******街道荔城南大道899号名邦豪苑一层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提供体育运动培训(篮球培训、跳绳培训、体适能培训、中考体育项目培训)
法定代表人:罗鹏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不得以任何形式借非学科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
******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账户和收退费流程等信息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开。
4.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上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路1907号
邮编:351100
******旅游局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