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湖里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现将收集到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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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政策条款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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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 |
第五条 区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在湖里区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 5.人才在企业工作的,该企业税收应归属湖里区。 |
建议放低工作年限的要求,保留原来关于年限的基本条件要求“在湖里区工作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 原因:①数字经济文化创意产业是人才高度流动的领域。关键技术岗位的核心人才市场价值高、竞争激烈,四年的门槛过高,可能导致大量正处于创造力巅峰期的优秀骨干因年限不达标而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这与湖里区吸引和留住中青年优秀人才的初衷相悖;②设置过长的服务年限,可能会导致湖里区企业培养的优秀人才被其他政策更优惠的地区吸引走。 |
不采纳。修订本条款是参照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的基本条件,为了更好与市级政策进行衔接。且区拔尖人才政策旨在选拔在各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湖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设置四年工作年限是为了更好地评价人才业绩。此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可申报“群鹭兴厦”人才计划享受人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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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六条 区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原则上需在近四年内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 7.在影视音乐、文创设计等文化产业领域,主导推出具有独创性和领先性的文化产品,或主持建设重要的文化产业平台或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从业者;或在文化艺术领域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事业工作者。 |
建议将“在影视音乐、文创设计等文化产业领域”调整为“在影视音乐、文创设计、数字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领域” 原因:①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游戏、动漫、网络视听、数字阅读、数字音乐、数字艺术、元宇宙内容制作等以数字技术为驱动、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内容的新兴业态。增加“数字文化创意”这一明确分类能表明湖里区的政策紧跟产业发展前沿,使得湖里区在此领域深耕的企业核心人才能够被纳入选拔视野,避免因领域界定模糊而导致遗漏;②增加该分类,意味着在人才业绩评估中,将不仅看重艺术性和文化价值,同样会看重技术驱动、数据运营、平台构建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维度的贡献,鼓励人才通过技术创新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做出卓越贡献,是推动湖里区文化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明确信号。 |
不采纳,本条款所提文化产业领域已包含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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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十六条 区拔尖人才在管理周期内入选市拔尖人才的,不再享受区拔尖人才工作津贴。 |
建议补充为“区拔尖人才在管理周期内入选市拔尖人才的,不再享受区拔尖人才工作津贴,但保留区拔尖人才称号”。 原因:保留称号意味着湖里区始终视其为从本区成长起来的优秀代表,能增强人才对湖里区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也是对人才从区级到市级成长路径的完整认可。 |
采纳。 |
******组织部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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