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000 万米 装饰膜 项目 |
黄山市 歙县经 济开发 区二期 凤池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24.87亩土地(16579.13m2),拟建设1栋综合楼、3栋生产车间、门卫******消防、应急等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万米PVC装饰膜生产规模。 |
废气:施工期临时堆放场围挡、遮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 运营期:调墨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印刷废气和印刷烘干废气经集气罩 区域密闭收集,干复废气和干复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经区域密闭收集,以上几种废气通过除湿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 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贴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 活性炭纤维装置 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依托排气管道(DA003)排放。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层清液用于洒水抑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企业。 运营期:厂区内新建隔油池、化粪池,对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进行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一起排放至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练江。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等措施降噪; 运营期:生产设备生产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外运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分类回收垃圾桶。厂区内2#生产车间1楼东南侧拟建设一处占地面积约53m2危废暂存间。 |
该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