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家上门照料护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7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5-00249
3、项目名称:******居家上门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00(万元)
6、最高限价:1600(万元)
7、采购需求:
******居家上门照料护理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分为五个项目包,其中包划分及项目包最高限价为:一包:第一片区(清泉镇、经济开发区、团陂镇等3个乡镇),单价最高限价:180元/每月每人,总价最高限价:420万元;二包:第二片区(关口镇、蔡河镇、绿杨乡、三角山旅游风景度假区、白莲镇等5个乡镇),单价最高限价:180元/每月每人,总价最高限价:380万元;三包:第三片区(丁司垱镇、散花镇、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等3个乡镇),单价最高限价:180元/每月每人,总价最高限价:170万元;四包:第四片区(巴河镇、兰溪镇等2个乡镇),单价最高限价:180元/每月每人,总价最高限价:250万元;五包:第五片区(竹瓦镇、汪岗镇、洗马镇等3个乡镇),单价最高限价:180元/每月每人,总价最高限价:380万元;备注: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以上五个包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时从第一包段依次进行评标。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在首页供应商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提示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 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资”2、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 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三)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elp/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民政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南路 625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