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共同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及******街道共同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 已由******委员会以 綦发改审批〔2024〕270号及綦发改审批〔2024〕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綦江区共同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街道共同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
2.2.1 綦江区共同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套道路建设,保障性住房占地******居住面积77804.75㎡,公共建筑(含配套用房)面积5276.1㎡,车库及设备******居民活动场所工程;配套道路占地16.85亩,长885m;其中纵一路长约712m,标准路幅宽度12m,车道数为双向两车道。横一路长约173m,标准路幅宽16m,车道数为双向两车道。
2.2.2 ******街道共同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项目占地******居住面积34404㎡,公共建筑(含配套用房)面积2614.65㎡,******居民活动场所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71284.8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滨河大道二号桥 | 地址: | ******街道通惠大道20号红星美凯龙生活广场5幢17-11 |
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街道共同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 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082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